8月27日,秦皇岛市法院在海港区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暨推进会,统筹部署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洪波等领导莅临指导。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莉,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胡永军及海港区委政法委、海港区法院主要领导陪同进行现场观摩。市中院执行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领导实地观摩了海港区法院执前调解中心、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化事务办理中心等执法办案场所,详细听取了海港区法院日常执法办案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观看了执行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片,听取了秦皇岛市两家试点法院开展工作的情况报告和经验介绍,省法院刘洪波局长对海港区法院和昌黎县法院贯彻落实省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部署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对海港区法院以“四个规范化”促进“两个提升”和昌黎县法院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会议对全市法院下一步执行规范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市法院要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整体推进全市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落地,把执行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折不扣落实;把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人、财、物等方面保障执行工作的基本需要;把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落到实处,提高执行效率;切实抓好集中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重点工作;对相关案件应逐案建立台账和落实机制,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执行腐败问题依法追责。
省法院刘洪波局长对秦皇岛法院系统全面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情怀,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二是以执行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执行案件全流程节点管控,切实提高秦皇岛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权力制约,注重发挥院、局长调度机制和案件评查制度,以《办法》为框架,用制度管理队伍,用制度规范执行行为。四要及时总结经验,坚持依法公正、善意文明执行,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保障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张莉院长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以政治责任为引领,夯实执行工作发展基础;要强化工作责任,着力提高工作效能;要强化主导责任,全力破解执行联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要强化主体责任,着力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