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跟他离婚,他现在根本不让我见孩子,法官一定要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
“我可以跟她离婚,但是我不信任她,不可能让孩子跟她,希望法官能理解、支持我……”
这是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家事案件,原告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并向法官反映王某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已将孩子抢走藏匿,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但要求婚生子应由其直接抚养。原、被告为争夺孩子抚养矛盾异常激化。
巧对话 解对立
“现实生活中,因夫妻感情破裂进而争夺抚养权的案例不在少数,这个问题涉及家庭内部矛盾、夫妻情感冲突等诸多方面,解决起来需要付出更多地耐心、细心和同理心。”海港区人民法院长城大街人民法庭庭长张冬梅表示,“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关键是如何引导双方回归理性,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能更好地保护好子女利益。”
为了缓和双方矛盾,法官邀请妇联工作人员共同陪同李某到王某家中对孩子进行诉讼过程的探视,既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
“王先生,我很理解您保护孩子的心理和努力。但是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如果以抢夺、藏匿等方式抢夺抚养权或者阻止对方探望,在确定、变更抚养关系等方面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人老师,你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主张和维护对孩子的探望权,过激行为不仅无助解决问题,还可能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而且李女士是孩子的母亲,探望亲子之间增进交流的重要途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能让孩子缺少母亲的陪伴。”
聚合力 明焦点
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沟通引导,双方情绪明显缓和。法官趁热打铁,邀请妇联、婚调委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案件调解,经过几次深入沟通,李女士哽咽着说出了心中的担忧:“我真的很害怕一旦孩子抚养权判给他,我就再也见不到我的孩子了……”。王先生也坦言:“我之所以不让孩子见她,是因为她情绪不稳定,对孩子管教太极端,我担心长此以往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双方当事人并非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调解,而是担心离异后探望权不能实现,双方因对子女教育的理念不同且缺乏沟通,导致矛盾逐渐加深,双方互不信任。”在了解案件背景及双方诉求后,法官及时归纳总结了双方矛盾焦点,为接下来的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妥善处理这起案件,更好的保护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法官提出双方是否能够将探视地点确定在法庭,希望通过充分发挥“亲情会见室”和“情感疏导室”的功能作用,帮助双方架起信任的桥梁。
在长城大街人民法庭的“亲情会见室”,温馨可爱室内布置、充满童趣的玩具让孩子逐渐从拘谨变得活泼,父母和孩子在这个小小的“儿童乐园”里一起玩耍、一起分享过去的美好回忆,有效的沟通和互动让矛盾的坚冰渐渐融化。随后,在“情感疏导室”中,来自法院、妇联、心理协会等多方力量在这里共同参与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法官从维系亲情、化解矛盾、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进行解释;妇联工作人员陪伴参与调解,选派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双方舒缓情绪、真诚沟通;婚调委的人民调解员从情理方面进行劝解并提供婚姻家庭咨服务。
“充分发挥心理协会、妇联等各方资源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在矛盾发生时对夫妻双方同步进行心理疏导,有利于让双方建立理解和信任,这是我们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的经验。”张冬梅庭长介绍道。
“亲情会见室”和“情感疏导室”的真诚交流让双方终于解开了心结,最终就子女抚养达成调解,将探望地点暂时先约定在法庭,等双方慢慢建立起信任基础后,将自行协商探视地点。
“看似简单的探望行为背后,是父母与孩子之间深沉的亲情,在解决这类纠纷时,我们要通过抽丝剥茧、循循善诱等各种调解手段,情理法相融合搭建起良性沟通、化解矛盾的桥梁,不断深化“最有利于孩子”的理念,让孩子能有一个相对健康的成长环境。”张冬梅庭长深有体会地说道。
下一步,海港区人民法院长城大街人民法庭将继续与妇联、民政、街道及居委会等多部门联动,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参与配合探望权执行的机制,与文化路社区共同开办“暖心港湾 婚调驿站”,平衡和保障父母子女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亲情关护合力,让其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司法的温度,为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