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清晨5时,秦皇岛市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交叉执行”暨“小标的终本案件出清”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显著战果,共拘传被执行人50人,拘留11人,执行和解32件,执行完毕26件,执行到位金额171.03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张军院长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交叉执行”和“终本出清”工作走深走实,市法院集中组织开展了此次专项执行活动,以一万元以下“小标的终本案件”和中院“指定交叉”的46件案件为主要攻坚目标,采取“力量集中、人员交叉、地域突破”的工作方式,聚力“实质剥离一批、有效核销一批、专项清理一批、交叉执行一批、执破融合一批、自查核销一批、综合治理一批”历史积案,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专项执行行动开始前,市法院执行局组织召开了战前动员大会,全市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了会议。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全市两级法院共出动干警213人,警车60台次,奔赴执行现场134个。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员14人及媒体记者参与见证。
专项执行行动中,北戴河区法院在薛某与陈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承认自身违法行为,但其同住父母对法院工作提出质疑,并且态度恶劣,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理念,解释办案流程并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受到了教育,其父母配合法院工作,帮助其履行了法定义务。在林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因怕法院将其强制拘留故意不开门,执行法官在门口与其沟通交涉,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解释下,王某打开门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表示一定会按期还款,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昌黎法院在执行行动中,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后,立即前往被执行人陈某某的家中,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解释、讲明利害,但被执行人陈某某拒不配合。为维护司法权威,昌黎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