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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文化保护法庭“涉侵害长城本体第一案”庭审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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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华、王鹏  发布时间:2024-01-17 09:52:34 打印 字号: | |

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结果,秦皇岛市法院推荐的山海关区法院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的九门口长城涂污侵权第一案庭审入选百场优秀庭审。该庭审经过初评、复评、总评等各个阶段的层层选拔,在全国法院参选的309场庭审中脱颖而出,这也是该市法院首次在最高人民法院优秀庭审评审中获得殊荣。

2022630日,秦皇岛法院系统成立了全国首家专司长城文化保护的山海关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1028日,该庭即公开开庭审理了秦皇岛海港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以下简称海港区文旅局)诉被告朱某某侵权纠纷一案,该案是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成立后受理的首件跨区域管辖案件、首件侵害长城本体损害赔偿案件、首件由长城保护和文物保护专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对于长城司法保护具有标志性的里程碑意义,被《河北日报》称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的典型案例。

案件由该法庭庭长韩旭、人民陪审员——燕山大学中国长城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执行主任陈玉和山海关区文物局副研究员郭泽民组成合议庭审理,依法宣判侵害长城文物的侵权人承担责任,宣示了人民法院司法保护长城的决心,扩大了山海关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的社会影响度,有助于促进形成全民保护长城资源、传承长城文化、弘扬长城精神的局面。

长城文化保护法庭审理的“涉侵害长城本体第一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充分体现了全市法院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发挥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成果,又集中展现了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奋力拼搏、精益求精的精神状态,将成为全国各级法院庭审的对标范例。

 
来源:市法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李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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