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中院、承德中院和燕山大学在燕山大学世纪楼会议室举行《燕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约仪式。以加强法院与高校间学术研究合作,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建立完善燕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共筑京津冀燕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承德中院、秦皇岛中院多年来始终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效能,坚持履行司法职能,为服务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做出了不凡的贡献,燕山大学特别是法学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两地中院与燕山大学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法院与高校深度合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燕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合作领域”和“保障体系”等两部分,明确各方要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法律研究、加强燕山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在承德“燕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秦皇岛“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建立教育实践基地,以促进燕山生态环境治理和长城文化保护。
秦皇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莉表示,各方共签《协议》是建立燕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有益探索,希望两地法院以此为契机,在过去深入合作交流基础上,进一步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好燕山生态环境,打造燕山生态保护的法治名片。秦皇岛中院将积极参与并全力落实好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提升站位,凝聚共识,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协议确定的“五个领域”;携手联动,及时总结,不断开创跨域司法协作新局面。承德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蔺静表示,将与燕山大学、秦皇岛中院一道,共同守护燕山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中共享自然之美、生活之美、生命之美。燕山大学党委书记赵险峰表示,希望通过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各方能够携手并进、发挥优势,更好服务燕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为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签约仪式后,与会领导同燕山大学法学专家学者围绕学校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以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与会人员还参观了燕山大学校史陈列馆、秦皇岛中院考察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执行指挥中心和集中控制中心等办案办公场所,并与干警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
秦皇岛中院环资庭,承德中院环资庭、承德鹰手营子矿区法院,燕山大学学校办公室、社会科学处、文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全面依法治省研究院、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代表参加了签约和座谈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