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海港区法院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违规乘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等协调合作,前往出入境管理处、机场等对违规乘机的线索逐条进行逐条甄别、核实,坚决打击此类违法、不诚信行为,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弘扬了社会诚信文化。
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黄某某因未按期归还借款被起诉。经法院判决后,黄某某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8月,黄某某被申请强制执行,由于黄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承办人依法将其纳入限制其高消费名单
近日,经筛查,被执行人黄某某在限制高消费措施尚未解除的情况下通过“特殊途径”乘坐飞机,海港区法院立即将黄某某传唤到院。黄某某到院后,如实说明情况。经执行法官教育,黄某某深刻认识到所犯错误,并写下悔过书。
考虑到黄某某经传唤能主动来院、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行为,态度积极,对其进行了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启示意义
“限高令”既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也是倒逼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有效手段,在本案中,海港区人民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将严厉打击的鲜明态度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相结合,通过对黄某某在限制高消费措施尚未解除的情况下通过“特殊途径”乘坐飞机的行为进行约谈教育,引导其认识到严格遵守限制高令、主动依法履行才是正道,进一步维护了法律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海港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打击违规乘机被执行人,坚持惩戒、教育、引导并重,给真心悔过、尽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者以机会,让藐视法律权威者插翅难“飞”,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和自觉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