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联合签订关于《秦皇岛市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各类行政审批限制,全力构建信用监督、信用修复和失信约束等工作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互助向善的社会风尚,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为加快推进秦皇岛市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全面优化信用环境,提升社会信用总体水平,完善全市失信被执行人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送各省(区、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分析报告的函》和河北省《关于核实整改信用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根据信用创城、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工作方案》。
该《工作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诚信秦皇岛建设的要求,针对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建立教育帮扶服务机制,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严重失信约束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该《工作方案》要求,秦皇岛市法院与秦皇岛市审批局将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进行调查摸底,聚焦问题、精准施策,确定退出,帮扶和约束三类清单,细化和规范了名单推送、信息公开、惩戒措施解除等实际操作环节,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督促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帮助企业尽快修复信用并退出名单。
下一步,秦皇岛市将综合运用教育督促、信用修复、失信约束等措施,全面降低全市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和占全市注册企业数量比重,持续提升社会信用总体水平,全力推动法治秦皇岛、诚信秦皇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