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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基地在秦皇岛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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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甘军、谢益、王鹏  发布时间:2022-09-20 17:37:02 打印 字号: | |

9月20日,秦皇岛市法院在河北秦皇岛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行秦皇岛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秦皇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彬,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莉,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英杰、北戴河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占胜、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任王旭鹏及秦皇岛海洋和渔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上午10点,秦皇岛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北戴河新区新开口七里海观鸟平台举行,徐茂明、刘学彬、张莉、王旭鹏共同为基地揭牌。徐茂明在致辞中指出,秦皇岛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是河北省第一个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基地,有利于凝聚多方力量,修复海洋渔业资源种群结构、维护生物多样性,形成保护渤海生态环境的整体合力。刘学彬指出:政法机关要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坚持有案必立、执法必严,形成依法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海警、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环保等部门,定期研究解决环境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张莉表示:两级法院将持续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与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增殖放流基地作用,做生态文明传播者、海洋资源保护的参与者、美丽中国的建设者,为促进秦皇岛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近年来,秦皇岛两级法院紧紧围绕秦皇岛海洋资源特点,突出加强海洋生态资源司法保护,2019年以来共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14件,判处被告人180人,判决追缴犯罪所得及工具,消除再犯能力,同时严格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判决被告人缴纳环境损害修复金230余万元,多举措保护宝贵的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今年,市法院报请省法院批准确定由北戴河新区法院集中管辖秦皇岛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海洋渔业资源案件,这是全省涉海洋渔业资源司法保护的首创,标志着在秦皇岛海域实现了全域海洋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集中审理、集中执行,统一裁判标准,切实严厉打击涉海洋渔业资源犯罪,提升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今年以来,秦皇岛法院在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集中管辖的基础上,与市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法院院长”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在判决中灵活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替代修复等责任承担方式,积极修复生态环境,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坚决守护好秦皇岛的蓝天碧海净土,为秦皇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揭牌仪式开始前,北戴河新区法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1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这既是秦皇岛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海洋渔业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后秦皇岛法院审理的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也是全省此类案件涉案被告人最多的案件。据悉,16名被告人均系禁渔期使用禁止使用的捕捞方式实施非法捕捞犯罪,攫取海蛏子等渔获物,其行为不仅对海洋生态造成严重破坏,也会严重损害文昌鱼底栖环境,甚至导致鱼虾蟹贝产卵场被破坏,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利益。考虑到16名被告人非法捕捞行为对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程度,结合各被告人分别具有的坦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等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等因素,秦皇岛法院依法分别判处1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7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没收非法所得70925元和作案工具,并责令16名被告人依法缴纳环境修复金212500元。

 

 
来源:市法院宣传处
责任编辑:李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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