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生效裁判文书,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是执行法官的职责和使命。但是在执行过程中,采取文明、审慎、有度的执行措施也是执行工作倡导的精神价值。特别是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当事人和企业都陷入了困境,这就更加要求执行法官要处理好强制执行措施与纾解企业困境之间的关系。山海关法院也一直致力于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司法力量推动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王宏伟表示。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巧妙施策,活水养鱼,在积极破解执行难题的同时,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角度出发,成功执结一起房地产企业合同纠纷案件,12月11日当日执结案款1500余万元。
双方当事人同时向法院赠送锦旗致谢,并纷纷表示“善意文明执行,彰显司法温情,山海关法院当之无愧”。
2021年1月,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此时正值疫情期间,因被执行人为外地企业,执行工作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在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查封划扣后,执行款仍不够支付应给付金额。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向执行干警表达了希望能够暂缓不动产拍卖,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自行筹措资金给付债务的强烈意愿,并承诺愿意承担延迟履行产生的一切费用,希望给企业留有一线生机。执行干警在征求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为期一年的履行协议,由被执行人自行筹措资金支付欠款本金及因延迟履行所产生的利息。
为保证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不受侵害,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王宏伟亲自负责该案的执行工作,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一方面,积极为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企业在经营上遇到的难题。另一方面,一刻不放松实时监控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每月督促资金筹措进度,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同时,还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进行查封,并做好司法拍卖的准备程序,一旦被执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可以随时通过拍卖不动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期偿还了全部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500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该案顺利执结。
据悉,该案涉及的两个企业已基本恢复了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