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的战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按照全省统一部署,11月30日,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开展第三次“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
凌晨6:00,党组书记、院长刘子明作出动员讲话后,29名执行干警列队集结,出动警车9辆,奔赴17个执行现场展开集中执行。
此次行动拘传被执行人1人,现场执行金额2.6万元,总执行到位金额3.6万元。执行完毕3件,和解2件。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大力加强执行措施,始终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加强各类重点案件的执行力度,合理运用执行惩戒措施,切实把生效判决的“纸上权益”变成当事人真金白银的“胜诉权益”,不断推进执行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