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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抚宁区法院:强制腾房清”黑财”,高效执行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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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24 14:48:35 打印 字号: | |

杨某杰、杨某敏等人涉恶案件,审理后判决对杨某杰、杨某敏违法所得的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某新村的十三套房产予以没收。判决生效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是彻底阻断黑恶犯罪死灰复燃的必然要求,抚宁法院积极处置,加快罚没财产变现入库。前期已通过公告形式充分告知案涉房屋占有人于规定时间将房屋腾空,但房屋占有人一直未腾房。现已拍卖成交8套,成交金额620.3万元。为切实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交付房屋,抚宁法院执行局于11月16日组织18名干警,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空。在信息化执行设备的支持下,执行指挥中心远程精准规划,以智慧执行APP为平台,执行干警在现场有序高效实施,屋内物品经详细清点,登记造册,谨慎装车,最终妥善安放,整个执行过程依法合规、井然有序,历时6个小时强制腾空12套房屋(剩余1套因正在执行异议审理期间,故暂不处置)。

本次强制腾房,彰显了抚宁法院“黑财清底”的决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创造更加幸福美好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抚宁区法院将破解难题、不畏困难,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


 

 
来源:抚宁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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