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冲锋号吹响后,山海关法院执行局将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作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主要抓手,作为展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载体,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11月深冬的一天,天还未亮,集中执行队伍便到孟姜镇贺家楼村陶某家中寻找被执行人陶某,陶某的父亲见到执行员后大惊,说:“这小子还没处理完这事儿啊!”得知陶某不在家中,执行员将传票送达给陶某父亲,并向其说明陶某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九个月以来从未实际履行,已经构成妨碍执行,若不联系法院主动履行,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看着院外围过来越来越多的村民,陶某的父亲感到羞愧难当,一边数落陶某,一边忙给陶某打电话,陶某听说相关情况,连忙询问执行人员“是不是今天履行完就不拘留了?”,执行干警再次向陶某释法析理。11时40分,陶某携带现金9000元到法院,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朱某,主动履行完毕剩余全部债务,此案就此执行完毕。可执行干警的脚步并未停歇,而是奔赴了另一个现场。
在集中执行过程中,山海关法院锚定“老赖”目标,精准出击,出动警车4辆,执行人员16名,通过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形成威慑形式,促进执行到位,这既是本院推进案件执行的强力手段,又是对山海关老百姓的一次现场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