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目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多地多源突发疫情,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参加诉讼活动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通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有立案需要的,提倡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优先采用“网上无接触式”诉讼业务办理模式。中、高风险区的群众通过河北电子法院网、河北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案件查询、立案、缴费等诉讼业务。
2、对于不便于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直接邮寄诉讼材料至相关法院。
3、中、高风险区的群众参加开庭、质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网上进行,如若涉本人确需到现场开庭的群众,需要携带48小时核酸证明,出示行程码,并要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安检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同时戴好口罩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4、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开庭时非必要诉讼参与人不得旁听。
5、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移动通信、网络投诉、信件投递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
6、疫情防控期间每周三信访接待日暂时取消,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7、广大群众如还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广大群众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