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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行百日攻坚】领命!凌晨出击……抚宁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统一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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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永菊  发布时间:2021-10-21 18:26:12 打印 字号: | |

10月21日凌晨5时30分,抚宁区法院开展全省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统一执行行动。这次集中执行行动,抚宁区法院统筹安排,精心部署,“一把手”亲自抓,集中调配40余名干警,8辆警车,对辖区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进行集中突击执行。入户查找10人次,张贴公告10处,执行完毕案件3件,达成和解1件,执行到位标的款38400元。

暖心调解释前嫌,兄弟二人“泯恩仇”

“感情第一,哥们情分第一……”

“你说这个,我完全爱听”一位60岁的老大爷接过抚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霜剑说的那句话。

 申请执行人杨某臣与被执行人杨某政人格纠纷权一案。经审理认为,杨某政因家庭纠纷与杨某臣发生争吵,杨某政将杨某臣打伤,应对杨某臣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因杨某臣违反约定,不让被执行人杨某政在其家中通行,故而拒不履行赔偿责任。一到现场,张霜剑院长先是观察了两家的院落情况,并依次采用背对背与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对两兄弟进行了暖心的调解。通过张霜剑院长的调解,兄弟二人打开了心结,弟弟杨某政当场掏出手机支付了应履行的标的款15000元。

百日攻坚威慑大,当场履行近2万

申请执行人杨某勤与被执行人马某伟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马某伟常年在外打工不在家,而未能履行。

近期,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以来,抚宁区法院逐案梳理,选取重点乡镇,“地毯式”排查重点案件,多次来到被执行人马某伟家中。虽然,其不在家,但执行的威慑力已经扩大到全村,村民纷纷告知马某伟法院督促其履行。因而,在今天的集中执行活动中,马某伟主动联系到抚宁区法院执行法官,当场全部履行了执行标的款近2万元。

反复调解见成效,执行和解促履行

申请执行人武某宝与被执行人刘某身体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某在履行3000元后不再履行义务,且多次拒绝配合法院的工作。执行法官多次到其家中及通过电话进行调解,都未能履行。今天,迫于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的压力,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和解结案。被执行人将剩余的4000元执行标的款,在执行现场当场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不在家,公告送达促履行

申请人刘某凤、程某祺与被执行人程某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程某云因外出不在家中,执行法官当场在其入户门上张贴了公告,督促其履行案件标的款37余万元。

为人民群众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见证执行,还邀请了检察人员监督执行。活动结束,代表、委员及监督员对此次执行行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当前,抚宁区法院将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发挥强制执行震慑作用,最大限度提高执行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为人民群众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截止发稿,陆续有被执行人来抚宁区法院主动履行,集中行动结束后,又执结到案标的款2万元。


 
来源:抚宁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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