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凌晨6时,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进行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据统计,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全市法院共出动干警421人,出动车辆104辆,截至当日16时,达成和解协议案件34件,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32件,当事人自动履行金额174.9412万元,执行到位金额245.5668万元,拘传被执行人35人,拘留被执行人4人,罚款3万元,扣押车辆1台,查封太阳能设备43套,腾房1套,执行现场77个。
“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是省法院统一组织的一次大型执行活动,从9月17日起至年底,全省法院统一开展分片分块拉网清底执行。全市法院把这项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根治执行工作中的顽瘴痼疾,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全市法院都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经院长督办仍未执结的案件,以及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关注高、执行难度大的案件和列入台账的案件,由院长或班子成员带队进行集中执行。集中执行行动全市法院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基层法院每月至少开展两次,此次行动是全市法院的第一次集中执行行动。
为提升本次行动的社会效果,全市两级法院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代表、新闻媒体57人监督见证执行现场。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组织普法入村入户等多种措施,为执行活动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市中院邀请市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报道,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传播形式,直播执行现场,营造强制执行氛围。
在本次的集中执行行动中,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协调指导庭庭长纪兰生全程指导,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莉协调指挥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各县区法院院长带队赴现场组织执行。市中院执行局组成集中执行、综合协调、外宣联络组等3个小组组织现场执行。上午6时30分,中院执行干警来到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某小区的被执行人刘某家中,在各界代表的见证监督下,对其释法明理,反复交涉,最终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案件得到实质性解决。
按照省市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今后,全市法院还将继续开展这种集中执行行动,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权威,为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