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昌黎法院:杨红梅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分享到:
作者:翟杰  发布时间:2021-10-12 14:07:27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99个单位被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200名同志被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其中,昌黎法院刑庭党支部书记杨红梅被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是秦皇岛法院系统唯一获评此奖项的同志。

杨红梅同志现任昌黎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党支部书记、刑事审判庭庭长、少年法庭审判长。曾先后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1次,2020年1月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她还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共产党员,入选2017年“河北好人榜”。2020年5月,昌黎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了秦皇岛市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工作室——“杨红梅法官工作室”。

担任刑庭党支部书记以来,杨红梅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理念,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将加强支部党建工作与提高审判质效相融合,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杨红梅作为支部书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审判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开展支部书记微党课等专题活动,轮流由优秀干警代表分享工作和学习心得,对全庭干警进行培训,并穿插党史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实现业务培训与党建培训互融互通。

杨红梅同志注重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党建与为民办实事融合,使走访社区、校园成为常态化,不断增强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水平。杨红梅带领党员干警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与职教中心、安山镇中学等学校共建法治副校长制度和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校园反欺凌”、校园禁毒等宣讲、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课,强化了人民法庭作为法治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在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今年刑庭党支部针对校园内常见的安全事故,发布《校园安全风险防范须知十条》,引导学校和学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杨红梅同志表示,此次被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是肯定,更是激励!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勇挑重担、积极进取、求真务实、自觉锤炼、不断提升做好党建工作的水平,以更优异的成绩回报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来源:昌黎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烨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