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海关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腾房难案。今年五月初,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执行的某公司与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向张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督促履行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及时迁出房屋中的个人物品,张某始终以判决不公为借口拒绝迁出。办案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耐心的释法明理,但收效甚微。办案人员将此情况立即上报院领导,院领导听取后高度重视,指示张勇副局长牵头,组织办案人员制定详细的腾退预案,为确保强制腾退一步到位,执行局派员提前与辖区公安机关、公证处等部门做好了接洽。在具体实施强制执行前,院、局领导再次约谈了被执行人张某,一方面耐心的对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另一方面向其释明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最大程度的劝导、说服,督促被执行人张某主动腾退房屋。
在下发腾房通知后,被执行人立即电话联系办案人员,表示其已找好搬家公司,择日就可以腾退房屋。按照约定好的日期,办案人员一大起早就到了腾退房屋的现场,双方也按照指定的时间到达,在法院办案人员的见证、监督下,被执行人张某自行腾退了其占用的申请执行人所有的涉案房屋,交还了申请执行人。
此次执行行动,是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中的一个缩影,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坚定不移地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精神,确保执行攻坚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