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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海港区法院为农民工追回30万元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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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庞冉  发布时间:2021-06-01 17:09: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封感谢信由湖北省孝感市投递到了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董春来的手中,信中十二名湖北籍农民工对海港区法院执行局为其追回近三十万元工资表示了感谢。

十二名农民工申请游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于2019年3月18日立案。立案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查控、冻结。经查,被执行人账户无足额财产,2019年3月22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游某某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法官一直避而不见,法官也查不到其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而十二名申请执行人是湖北籍,执行时其已回湖北老家,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困境。海港区法院执行法官冒着寒风找到被执行人住处,在其住处蹲守半天,也不见被执行人的身影。随后执行法官赶到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有一处不动产,并立即进行了查封,这为后来达成和解打下了坚实基础。查封该套不动产后,被执行人配偶找到法院,以该房产系其婚前个人购买应为其个人财产为由提起执行异议。海港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董春来经查发现,该套房产的大部分房贷偿还的资金都来自于被执行人的收入,因此驳回了执行异议。干警们又去到涉案工程的发包方单位调查工程款结算情况及资金去向,这时,被执行人才不得不来法院商量执行事宜,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多次约谈,释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最后被执行人游某某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并主动将工资款项近三十万元交到法院,十二名农民工拿到了实实在在的血汗钱。

海港区法院始终把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保障民生的重中之重,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查控、优先执行,坚决打击个人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坚决杜绝涉农民工工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的问题,多方面、多渠道查询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灵活高效的执行方式,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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