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山海关法院及时保全被执行人33万元财产
分享到:
作者:吉鑫、王婕  发布时间:2021-04-11 16:59:21 打印 字号: | |

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诉讼保全的最大特点是时效性,保全的及时与否,关乎案件后续的实际效果。及时、高效、准确的保全,为后续的审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也为后续执行阶段做充足准备。

4月2日下午4时,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一起诉中保全案件,刘某诉王某婚姻家庭纠纷。原告刘某为防止被告王某转移相关财产,遂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王某名下财产33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财产线索。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当机立断驱车前往20公里外的现场核实财产线索,并采取了保全措施,下午5点05分将王某名下33万元财产保全完毕。

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如火如荼开展之际,山海关法院执行干警秉承司法为民之心,践行为民办实事宗旨,急人之所急,及时高效地采取保全措施,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山海关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烨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