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6月19日起,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用电子签章系统,凡该院依法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将统一加盖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