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全县非诉执行工作大会后,卢龙法院及时召开院党组会及执行局全体会议,迅速落实全县非诉执行工作大会精神,部署非诉执行各项工作。根据会议部署,决定在本月开展非诉执行集中行动。20日上午九点,在执行局和双望镇政府的共同监督下,违法建筑得以顺利拆除,也未让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遭受损失。
2016年3月,宁某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双望镇小彭庄村集体土地建农宅。卢龙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于2019年3月6日向卢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卢龙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程序开始后,我院及时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张贴拆迁公告。后与乡镇积极沟通,在乡镇和执行局的相互配合下做好宁春发的调解工作,宁某发深刻认识到违法建筑的错误,同意予以拆除。
这是全县“清理行政执行案件 提升司法公信力”专项活动要求开展以来,首例强制拆除案件。在乡镇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提升司法公信、推进诚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们将以此次案件为代表,按照“清理行政执行案件 提升司法公信力”专项活动要求,继续全力开展非诉执行工作,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协调联动作用,合力攻坚,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沿海强县、美丽卢龙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