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为民,廉政办案有速”。近日,三名申请执行人将一面表达忠心感谢的锦旗送到了海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冯志彬、王文君手中。一声声道谢,一次次握手,千言万语汇集在这十二字之中,五年的等待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
2010年,原告刘某某等四人与被告李某某继承纠纷一案在海港区法院立案审理,2012年作出判决:被告李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分别给付四原告继承遗产折价款53185.55元。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被告也未履行法定义务。2013年刘某某等三原告向海港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李某某一直规避执行,致使三原告的执行款项迟迟不能到手。
2018年初,执行局员额法官冯志彬接手此案后,立即指派人员对被执行人的房屋、土地、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被执行人名下查到了财产,并将财产立即查封冻结,又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执行回来的款项给付三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