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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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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9-21 11:18:06 打印 字号: | |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 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绩效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9号),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有关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三)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四)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



审申请,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五)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六)依法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七)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以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八)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九)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十)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



(十一)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十二)组织、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



(十三)负责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答复。



(十四)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各基层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十五)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六)管理人运备?的有关经费和杨资装备。



(十七)负责全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通讯、计算机等技术的管理工作。



(十八)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主义祖?耄?跃醯刈袷叵芊ā⒎?珊蜕缁峁?隆#ㄊ?牛┲葱兴佬蹋??婪ㄍィ?航馊朔福?痛锓?晌氖椋晃?け净?毓ぷ髦刃颉



(二十)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决算单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内设17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协调本院各部门的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_事务;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等文稿;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对外接待事项;负责本院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法院督导员的联络工作;负责督办、机要文秘、信息、资料、档案管理、保密、新闻宣传和办公自动化管理;对基层人民法院的有关工作进行指导。



政治部



内设二个处,即: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宣传处)



(二)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



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法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院非法官考试录用和进人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本院机关的干部任免、调配、奖惩、工资福利、出国出境政审、退休和法官等级、法警警衔及其他职称评定工作、法官等级和司法警察警衔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机关人事档案、全市法院人事信息的采集、干部人事统计和有关干部人事职称管理等项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全市法院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班子成员选配;负责全市法院法官择优选录,办理《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负责基层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的设立、更名、撤销的审核及呈报;办理市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事项。



(三)教育培训处(宣传处)



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本院机关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基层法院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负责全市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院党组决定的有关事项。。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宣扬法院系统的先进典型;负责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工作;负责院内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宜。



(四)立案庭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办理诉前财产、证据保全;对不服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审查处理;接待处理来信来访;负责诉讼费收缴和司法救助工作,对本院审判、处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办理上级领导机关的监督机关要查报结果的案件。



(五)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一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六)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二审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七)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一审涉外、涉侨、涉港澳台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和人身权等民事纠纷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债权、债务案件、人身权案件;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审理不服一审法院裁判的相关二审民事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人民法庭工作。



(八)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一、二审著作权、商标权、制止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纠纷和知识产权合同以及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监督、指辱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在审理好知识产权案件#加强一审知识产权指导的基础上,审理劳动争议等部分二审民事案件。



(九)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判一审涉外合同、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等纠纷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案件;?肽谕饩?盟鸷ε獬グ讣?



(十)民事审判第四庭



依法审判二审合同、证券、票据纠纷案件;企业破产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十一)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负责接待行政机关的法律咨询、行政诉讼法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非诉讼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办理行政赔偿案件。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办理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告诉、申诉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和赔偿案件工作。



(十二)审判监督庭



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审判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办理国家赔偿确认;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人大、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要查报结果的各类申诉案件;接待处理与之相关的来信来访;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办理上级领导机关或监督机关要查报结果的案件。



(十三)执行庭(执行局)



执行本院第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和外省市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办理提级执行、指令执行案件和基层人民法院的请示、申请复议案件;监督纠正基层人民法院执行中的错的错误;接待处理相关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办理领导交办的案件。管理全市执行案件的收、执、结;负责全市执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跨市的执行争议案件和市内跨县区法院辖区的执行争议案件;负责全市统一委托和统一受委托执行案件的管理督办事宜;制定本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工作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执行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办理案件暂缓执行事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研究室



负责调查研究,总结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经验;对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答复;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协助办公室起草向市人大工作报告;负责办理院审判委员会等事宜;对下级法院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十五)司法鉴定技术室



负责本院和全市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进行法医技术鉴定和复核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预决算、会计审计鉴裒及文检鉴定等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及其他专门技术工作。



(十六)法警支队



负责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庭执行有关事项;负责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务、训练、警容警纪和警服、装备、枪械、警号标志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管理和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十七)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处



负责本院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赛全市法院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法院的服装、车辋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管理及分配;负责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的物质建设;指导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办公设备的购置、保管、发放、维修;机关车辆购置、管理、使用、保养、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本院召开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通信工作;机关房屋修缮、基建工作和机关环境卫生、干警卫生保健工作。.



机关党委



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负责本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本院工、青、妇等群众组织。



老干部处



负责本院老干部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开展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所在p位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执行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查处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监督检全市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爰曳?伞⒎ü妗⒄?呒靶姓?吐汕榭觯?涸鸲晕シㄉ笈泻土酱戆讣?咚鞯氖占?⒌鞑榧岸栽鹑稳说淖肪抗ぷ鳎坏鞑榇?肀驹焊魍ァ⑹壹捌涔ぷ魅嗽薄⑾录度嗣穹ㄔ涸撼ぁ⒏痹撼ぁⅲ杭嗖焓抑魅挝シㄎゼ桶讣?皇芾矶苑ㄔ杭捌涔ぷ魅嗽钡募炀佟⒖馗妫?芾矸ㄔ?span>工作人员对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法院机关行政编制132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4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副处级),科级(含副科级)职数41名(含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监察室各1名,政洽部副主任2名,分别兼任组织人事处和教育培训处处长。






第二部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决算数








行次




决算数












1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5895.3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0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1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5072.4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3








六、其他收入




6




1515.58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75.93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364.4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5.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172.8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49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0












23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7410.93




本年支出合计




52




5690.6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3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1421.82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3142.06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7




1196.02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55




3004.13




合计




28




8832.75




合计




56




8832.7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部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7410.92   5895.35           1515.5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822.50   5306.93           1515.58   20402 公安 30.00   30.00             204099 其他公安支出 30.00   30.00             20405 法院 6742.70   5227.13           1515.58   2040501 行政运行 2840.30   2840.13           0.18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06.00   306.00             2040504 案件审判 382.00   382.00             2040505 案件执行 45.00   45.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958.00   587.00           1371.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211.40   1067.00           144.4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49.80   49.80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49.80   49.8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4   62.6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4.02   44.02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4.02   44.02             20808 抚恤 18.62   18.62             2080801 死亡抚恤 18.62   18.6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47.89   347.89             21005 医疗保障 347.89   347.89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347.89   347.89             213 农林水支出 5.00   5.00             21305 扶贫 5.00   5.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5.00   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2.89   172.8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2.89   172.8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2.89   172.8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5494.58   3322.79   2171.8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876.31   2845.87   2030.44   20402 公安 93.29     93.29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93.29     93.29   20405 法院 4718.89   2845.87   1873.02   2040501 行政运行 2912.98   2844.15   68.83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10.46   1.72   308.74   2040504 案件审判 465.53     465.53   2040505 案件执行 357.95     357.95   2040506 两庭建设 34.98     34.98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619.00     619.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4.13     64.13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4.13     64.1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93   57.32   18.6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7.15   57.1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7.15   57.15     20808 抚恤 18.79   0.17   18.62   2080801 死亡抚恤 18.62     18.62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0.17   0.1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4.45   246.71   117.74   21005 医疗保障 364.45   246.71   117.74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364.45   246.71   117.74   213 农林水支出 5.00     5.00   21305 扶贫 5.00     5.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5.00     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2.89   172.8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2.89   172.8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2.89   172.89    










第三部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 1421.82 万元,本年收入7410.92万元,本年支出 5690.6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42.06万元。与 2015年相比,决算收入减少1699.16 万元,决算支出减少 3132,86万元。



(二)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 5895.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 5494.58 万元。与 2015 年相比收入9110.08万元,下降35%。 支出8823.54万元, 下降37%。主要减少原因15年度有审判庭工程款4483.65万元。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及增减原因分析 2016 年财政拨款收入 5895.35 万元,较 2015 年决算减少3214.73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6 年度支出合计 5494.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79万元,占 60%;项目支出 2171.8 万元,占 40%。支出较上年减少33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款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及增减原因分析



单位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31.18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为 5494.58 万元,较年初预算增



加 463.4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水费、电费、通信费、维修维护费、食堂伙食补助等超预算支出。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降低 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节省各项开支,尤其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6.31 万元。2013 年已来, “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体现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制度管理不断完善, “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 全年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和预算一致。 全年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33.66万元(2016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未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较预算压减16.2万元,减少32%,比 2015 年决算减少88.34万元,减少 72%。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其他事业单位切实压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全年发生公务接待费2.65万元(2016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合计接待 216 人次),较预算压减 1.13万元,减少29%,和2015 年持平。主要接待最高院、省高院到我院进行死刑复核、二审开庭的人员;最高院、省高院暑期在北戴河开会、调研招待;刑事案件开庭有时错过饭点,需给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律师、被告人等参与庭审的人员购买盒饭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支出505.86万元,包括办公费62.76万元;印刷费1.49万元;水费4.79万元;电费36.63万元;邮电费8.4万元;取暖费180.14万元;物业管理费7.55万元;差旅费33.81万元;维修费24.78万元;培训费1.8万元;工会经费36.35万元;福利费19.9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6.6万元;其他交通费32.33万元;其他8.75万元。



四、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我院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56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数据质量检测系统45.2万元、审判数据分析决策系统186.7万元、审判庭坐椅67.68万元、法院文书直报系统20万元、法院公告直报系统30万元、门卫防闯系统21万元、计算机5.93万元、打印机1.94万元,法院工作平台内网建设78.23万元,法院指挥会议系统85.32万元,双屏网络会议系统21万元,共计56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本单位共有车辆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24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预算情况说明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690.68   3322.96   2367.7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5072.41   2846.05   2226.36         20402 公安 93.29     93.29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9.29     93.30         20405 法院 4915.00   2846.05   2068.95         2040501 行政运行 2913.16   2844.33   68.83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10.46   1.72   308.74         2040504 案件审判 465.53     465.53         2040505 案件执行 375.95     375.95         2040506 两庭建设 144.02     144.02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705.88     705.88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4.13     64.13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4.13     64.1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93   57.32   18.6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7.15   57.1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7.15   57.15           20808 抚恤 18.79   0.17   18.62         2080801 死亡抚恤 18.62     18.62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0.17   0.1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4.45   246.71   117.74         21005 医疗保障 364.45   246.71   117.74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364.45   246.71   117.74         213 农林水支出 5.00     5.00         21305 扶贫 5.00     5.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5.00     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2.89   1725.8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2.89   172.8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2.79   172.8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5895.3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2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4876.31 4876.31       5   五、教育支出 34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75.93 75.93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364.45 364.4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5.00   5.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172.89 172.8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1           23     52         本年收入合计 24 5895.35   本年支出合计 53 5494.58 5494.5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1421.82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1822.59 1822.5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1421.82     5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5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8     57         合计 29 7317.17   合计 58 7317.17 7317.1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5494.58   3322.79   2171.8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876.31   2845.87   2030.44   20402 公安 93.29     93.29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93.29     93.29   20405 法院 4718.89   2845.87   1873.02   2040501 行政运行 2912.98   2844.15   68.83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10.46   1.72   308.74   2040504 案件审判 465.53     465.53   2040505 案件执行 357.95     357.95   2040506 两庭建设 34.98     34.98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619.00     619.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4.13     64.13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4.13     64.1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93   57.32   18.6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7.15   57.1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7.15   57.15     20808 抚恤 18.79   0.17   18.62   2080801 死亡抚恤 18.62     18.62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0.17   0.1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4.45   246.71   117.74   21005 医疗保障 364.45   246.71   117.74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364.45   246.71   117.74   213 农林水支出 5.00     5.00   21305 扶贫 5.00     5.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5.00     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2.89   172.8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2.89   172.8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2.89   172.8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 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合计 3322.78   2801.29 521.4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581.19   2581.19     30101 基本工资 586.65   586.65     30102 津贴补贴 994.73   994.73     30103 奖金 218.62   218.62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633.82   633.82     30106 伙食补助费 8.19   8.19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9.17   139.17     302 商品服务支出 505.68   505.68 30201 办公费 62.76   62.76 30202 印刷费 1.5   1.5 30205 水费 4.8   4.8 30206 电费 36.63   36.63 30207 邮电费 8.4   8.4 30208 取暖费 180.14   180.14 30209 物业管理费 7.55   7.55 30211 差旅费 33.81   33.81 30213 维修费 24.78   24.78 30214 租赁费 0.7   0.7 30215 会议费 8.25   8.25 30216 培训费 1.80     1.80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2.07   2.07 30227 委托业务费 1.92   1.92 30226 劳务费 3.35   3.35 30228 工会经费 36.35   36.35 302229 福利费 19.93   19.93 30231 公务用车维护费 36.61   36.61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2.33   32.33 30299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   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10   220.10     30305 生活补助 4.01   4.01     30306 救济费 0.09   0.09     30307 医疗费 4.07   4.07     30308 助学金 0.40   0.40     30309 奖励金 0.60   0.60     30311 住房公积金 172.89   172.89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8.03   38.03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15.81   15.81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5.81   15.8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99 其他支出       39906 赠与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部门:             单位:万元 科目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本部门决算没有此项公开内容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本部门决算没有此项公开内容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3.64 0 49.86 0 49.86 3.78 36.31 0 33.66 0 33.66 2.65 注: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部门政府政府采购收支决算表 部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栏次 1 2 3 4 5   栏次               合计    563.00 563.00  563.00 0.00  0.00  0.00  货物   96.55    96.55 96.55  0.00   0.00   0.00 工程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服务    466.46   466.46   466.45   0.00   0.00   0.00         第三部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 1421.82 万元,本年收入7410.92万元,本年支出 5690.6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42.06万元。与 2015年相比,决算收入减少1699.16 万元,决算支出减少 3132,86万元。   (二)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 5895.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 5494.58 万元。与 2015 年相比收入9110.08万元,下降35%。 支出8823.54万元, 下降37%。主要减少原因15年度有审判庭工程款4483.65万元。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及增减原因分析 2016 年财政拨款收入 5895.35 万元,较 2015 年决算减少3214.73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6 年度支出合计 5494.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79万元,占 60%;项目支出 2171.8 万元,占 40%。支出较上年减少33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款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及增减原因分析   单位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31.18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为 5494.58 万元,较年初预算增 加 463.4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水费、电费、通信费、维修维护费、食堂伙食补助等超预算支出。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降低 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节省各项开支,尤其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6.31 万元。2013 年已来, “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体现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制度管理不断完善, “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 全年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和预算一致。 全年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33.66万元(2016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未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较预算压减16.2万元,减少32%,比 2015 年决算减少88.34万元,减少 72%。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其他事业单位切实压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全年发生公务接待费2.65万元(2016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合计接待 216 人次),较预算压减 1.13万元,减少29%,和2015 年持平。主要接待最高院、省高院到我院进行死刑复核、二审开庭的人员;最高院、省高院暑期在北戴河开会、调研招待;刑事案件开庭有时错过饭点,需给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律师、被告人等参与庭审的人员购买盒饭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支出505.86万元,包括办公费62.76万元;印刷费1.49万元;水费4.79万元;电费36.63万元;邮电费8.4万元;取暖费180.14万元;物业管理费7.55万元;差旅费33.81万元;维修费24.78万元;培训费1.8万元;工会经费36.35万元;福利费19.9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6.6万元;其他交通费32.33万元;其他8.75万元。 四、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我院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56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数据质量检测系统45.2万元、审判数据分析决策系统186.7万元、审判庭坐椅67.68万元、法院文书直报系统20万元、法院公告直报系统30万元、门卫防闯系统21万元、计算机5.93万元、打印机1.94万元,法院工作平台内网建设78.23万元,法院指挥会议系统85.32万元,双屏网络会议系统21万元,共计56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本单位共有车辆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24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单位名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评价指标 计算值 得分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80 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 30 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 10 17.18  8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非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 10 0  0  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 5 0  5  年初结转和结余:(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100时,扣1分,差异率(绝对值)?100时,每增加10%(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5 20.48  2.5  基本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40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 10 0  10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决算数-调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 5 0  5  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决算数-调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 10 24.91  7.5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本年年末数/支出调整预算数总计)*100% 结转和结余率=0,得满分;结转和结余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 5 0  0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 5 0  0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财政收回存量资金数/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100% 比重=0,得满分;比重(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5 -18.25  1 “三公”经费:(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1分,减至0分为止。 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 10 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 10 24.35  0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 退休费 住房改革支出)/项目支出合计*100% 比重=0,得满分;比重?0时,每增加1%(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财务状况 15 资产状况 7 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 7 0  0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负债状况 8 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 6 0  0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事业单位借款变动率 2 0  2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人员情况 5 在职人员控制 3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146.03  0  在职人员数:(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控制率≤100,得满分;控制率每超1%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其他人员控制 1 其他人员增减率 1 0  1  其他人员数:(本年数-上年数)/上年数*100% 增减率≤0,得满分;增减率?0,扣减1分。 财政拨款(补助)人员控制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人员增减率 1 0  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开支在职人员数:(本年数-上年数)/上年数*100% 增减率≤0,得满分;增减率?0,扣减1分。 合计 100 — 100 — 100   42  — — 注:1.财务状况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 2.各项评分标准中,对于分子不为0且分母为0的情况,按0分计算;分子、分母同为0的情况,按满分计算。 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 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 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 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 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 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 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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