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戴河新区法院执行法官张永良和齐兵到唐山申请执行人丁某家中,将25000元现金送到其手中,申请执行人丁某非常感动,连说要写封表扬信表达自己内心的感谢。
申请执行人丁某与被执行人某旅游公司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由某旅游公司一次性赔偿丁某因人身伤害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69788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某旅游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丁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从2015年9月份开始,执行法官多次去找被执行人某旅游公司,在2015年底为申请执行人执行来44788元,已交到申请执行人丁某手中,剩余25000元被执行人答应在2016年8月15日之前给付。为尽快解决申请执行人丁某的燃眉之急,新区法院执行法官决定提前去找被执行人某旅游公司要求其给付剩余的25000元执行款,拿到执行款后,执行法官主动上门为群众服务,将25000元的现金交给申请执行人,并现场办理了结案手续,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