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工作报告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胡华军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02-19 10:44:43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5年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人大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创新司法机制,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改进司法作风,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3933件,审、执结42158件,同比分别上升27.91%和24.9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1%,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79.62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5536件,审、执结4936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着眼服务保障大局,引领和指导审判工作。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自觉把全市法院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去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打造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和我市发展定位,制定专门服务保障意见,对所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开辟司法“绿色通道”。与金融部门共同构建全市金融案件审执联动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审判信息评估分析制度,及时预警经济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出台年度《民商事审判白皮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决策参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审结刑事案件2656件,判决生效被告人2032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死刑32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5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拍蝇除霸”和“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对有较大影响、备受关注的金洪武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判,始终保持刑事审判的威慑力。大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4件118人。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宣告4名被告人无罪;认真落实量刑规范化要求,依法限制自由裁量权行使,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模式,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主动参与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为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营造“护商、亲商、安商”的法治氛围。审结商事案件18264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43.51亿元。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依法妥善审结因结构调整、压减过剩产能、治污限排等引发的公司债务清算、企业兼并破产重整等案件58件。依法审结买卖、承揽、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3541件,保护诚信、制裁违约,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依法审结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354件,有效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坚持制裁非法集资、高利贷与保护合法债权并重,加大对借款事实及相关证据的审查力度,审结民间借贷案件5818件,依法引导民间融资活动健康发展。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买卖和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1165件,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结知识产权及技术合同纠纷案件52件,依法保障我市创新发展。



    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596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行政赔偿等81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689件,裁定准许执行572件,不准许执行117件。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6件,国家赔偿59.4万元。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协调解决行政争议,协调和解案件187件;为破解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难”问题,构建司法与行政协调沟通机制;大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有效解决“告官不见官”问题;主动参与行政机关法治教育培训,全市法院为行政机关授课20余场(次),听课人员4000多人(次)。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坚持严格依法与尊重公序良俗相结合,妥善化解各类民生案件11204件。把促进当事人情感恢复、实现和解作为家事审判的目标,依法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案件3919件;依法审结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权属、征地拆迁补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医疗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6581件,切实维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民生权益;高度重视“三农”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及时审结农民工追索报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生产销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案件及其它相关案件709件。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保障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创新和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大力推进“一乡一庭”建设和“法官进社区”活动,把司法触角延伸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市各乡镇全部完成“一乡一庭”设置,人民法庭调处民间纠纷6091起,指导基层民调组织调处案件1807起,司法确认548件;419名法官和党员志愿者,分成82个行动小组,对接526个城市社区居委会,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5000多人(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8700余份,化解矛盾纠纷823起。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服务热线“三大平台”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赢得群众的普遍欢迎。其中,抚宁区、昌黎县和青龙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已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758名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629.45万元,为50名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40.3万元。



    积极破解“执行难”问题。主动应对“执行难”挑战,完善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功能,加强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和综合查控平台建设,健全执行联动、执行威慑机制,用足用好提级、指定、交叉执行和督促执行等措施,切实提升执行工作效率。推行主动执行工作机制,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强化对有执行内容案件的跟踪监督,努力提高自动履行率。全市法院对687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开曝光,并对其采取限制工商登记、限制高消费、限制贷款和限制出境等措施;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严厉惩戒拒执行为,司法拘留257人,追究刑事责任10人。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8021件,执行标的总金额26.24亿元。



    (三)稳步推进审执工作机制改革,切实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



    积极推进阳光司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数字化法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整合官方微博和法院官网等资源,支持网民查看诉讼指南、观看庭审视频、查询案件流程和执行信息等,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司法信息服务。全市法院通过“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公开案件信息57659条,公网直播案件930件;市中院新浪官方微博吸引粉丝4.5万人,发布(转发)微博累计1200余条,转发上万次。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27场(次),举办新闻发布会30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大专院校学生和各界群众800余人(次)走进法院,增强工作透明度。制定司法公开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以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倒逼审判质效提升。



    积极探索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和青龙县法院为试点,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明确法官办案权力和责任,逐步实现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签发;完善人民法庭审判管理机制,探索审判辅助性事务集中专门处理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市中院完成150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积极探索重大案件由“若干名人民陪审员 若干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繁简分流、小额速裁、轻刑快审、主动执行等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准备工作,及时做好职级套改,完成司法改革各项前期任务。



    积极推进立案信访改革。全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凡依法应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3.23%。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立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济、依法终结的化解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在依法实现诉访分离、规范办理流程、完善退出机制、开展司法救助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滚动开展涉诉信访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领导包案、盯办制度和“五个一”要求,集中开展“三清”活动,及时办结上级交办、转办及自身排查的涉诉信访案件212件。



    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市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等联手,按照“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建立经常性沟通交流平台,共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与行业调解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诉调对接,海港区法院与市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全省率先建立联动调处机制,全年调处涉保险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780件。以专业法庭和专业巡回法庭为平台,特邀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海港婚姻家庭法庭、交通巡回法庭、劳动巡回法庭和物业巡回法庭调处案件2138件,调处率69.75%。强化立案调解工作,实行诉前建议先行调解制度,通过法庭主持调解、特邀人员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诉前化解纠纷3450件。



    (四)着力强化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院创建活动,通过上党课、警示教育、学习讨论等形式和载体,不断强化干警的“忠诚、干净、担当”意识。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市法院43个集体、102名个人受到国家和省市级表彰奖励。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着力解决干警职级待遇、心理健康、生活学习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激发队伍的职业尊荣感。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纠正“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组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18场(次),诫勉谈话10人,纪律处分5人。以队伍职业化建设为载体,从遵章守纪、司法礼仪、庭审程序、着装打扮、当事人接待等细节和环节抓起,对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切实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紧扣司法实践需求,重点开展群众工作能力、舆情应对、应急处突等专题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法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和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77期1400多人(次),干警参训比例达90%。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推动岗位大练兵。加强对下业务指导,通过审级监督、制定实施意见、发布指导性案例、举办典型案件研讨会等形式,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整体司法水平。



    强化司法廉洁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实施“五谈话一档案”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对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采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着力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健全举报受理、违纪线索调查、重点案件督办、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思想观念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还不够适应;二是司法能力与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的要求还不够适应;三是少数法官的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对法官这一崇高职业的期待还不够适应;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与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化解矛盾任务日益艰巨的需要还不够适应。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修改完善《关于全市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实施意见》;通过定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寄送《秦皇岛法院信息》,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使代表、委员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安排专人及时全部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100%。依法接受法律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审结抗诉案件37件。



    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二、2016年工作安排



    全市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和“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开放兴市、文明铸市”战略,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司法机制,建设过硬队伍,切实发挥法治建设主力军作用,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提升司法服务大局水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争取四个领先,保证三个高于、两个提前翻番、一个全面建成”的规划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导向作用,依法服务保障“三城同创”、“西港搬迁”、“青龙满族自治县脱贫”和“双违”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依法促进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依法促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协同共进,依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法促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依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要适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切实提升司法为民工作水平。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努力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充分运用繁简分流、简化庭审、轻刑快审、类别化专业化审判和流程管理、庭审巡查、案件评查等多种措施,提高审判质效;继续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拓展立案信访窗口功能;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公开的深度融合,实现诉讼案件从立案、审理、裁判到执行全程网上运行;依托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执行查控体系、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体系以及执行指挥体系,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发挥好“一乡一庭”、“法官进社区”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前移工作关口,主动延伸服务,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决。



    三要适应司法改革的步伐,切实提升公正司法保障水平。正确把握司法改革的方向、目标和重点,坚定司法改革信心,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及市委的统一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认真总结分析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经验,为全市法院下一步改革摸清底数、打好基础。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把优秀法官集中到审判一线,推动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人员配备模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落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规定,确保法院队伍稳定。



    四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提升法院队伍建设水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对党绝对忠诚。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整治“四风”和“六难三案”问题;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市人大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