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三公经费变动说明
一、因公款出国(境)经费
2013年、2014年我院没有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1、公务用车购置
2013年,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资金购置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支出116.03万元。2014年,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资金购置囚车2辆,支出47万元。
支出范围符合规定,并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没有超预算列支及在其他经济分类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现有4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辆。2013年实际支出144.21万元,2014年实际支出148.52万元,比2013年多支出4.31万元,主要原因到上级法院汇报案件、外出办案的次数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且在定点饭店进行。2013年支出29.45万元,2014年支出3.17万元,比2013年减少26.28万元。减少原因一是最高院、省高院到我院进行死刑复核、二审开庭的次数减少;二是最高院、省高院暑期在北戴河开会、调研次数减少;三是刑事案件开庭有时错过饭点,需给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律师、被告人等参与庭审的人员购买盒饭属业务支出,在项目中列支。
2014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院编制132人,实有183人;法官115人,占总人数的62.8%。
二、总体情况
2014年决算总收入603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0.75万元,行政性事业收费5917.78万元。本年支出6453.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44.96万元。
2014年总支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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