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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报:秦皇岛构建金融案件审执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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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0-29 10:08:31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王鹏)日前,记者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由该院协同秦市金融办、银监局制定的《关于建立全市金融审执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开始实施,标志着由政府牵头、法院主导、有关部门联动的金融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新格局在秦皇岛市形成。

    该意见明确了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保险业协会和金融机构代表,是金融审执联动机制的各实施单位。规定了合法、实效、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原则和市法院在立案保全、文书送达、案件审理、判决执行等各环节的工作机制。为保障联动机制的有效运行,该市成立了金融审执联动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各实施单位主管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秦皇岛市将从六个方面保障联动机制落实:提高金融纠纷案件立案服务的针对性,建立完善保障金融业快速实现债权的司法机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积极适用督促程序,及时受理有关金融机构提出的支付令申请;探索简化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流程,依法放宽金融债权案件财产保全条件,允许银行以保函形式提供担保,并做到及时审查,力争最短时间内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根据案件特点坚持繁简分流,加大金融纠纷案件调解力度,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社会纠纷化解机制,推动相关金融案件的多元化解;稳妥审理破产案件,对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根据申请依法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高度关注高利贷、非法集资、非法借贷拆借、非法外汇买卖、非法典当等金融违法行为,发现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犯罪线索的,依法及时移送侦查机关,保护合法债权,制裁违法行为;积极参加京津冀三地法院执行协作,形成金融案件相互委托、查询等事项的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增强执行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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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法制报》(2015年10月27日01版)
责任编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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