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治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等著作,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严以律己的“明白人”。个人理解严以律己,重在“律”字,正确理解和把握“律”在新时期的概念和内涵,对于领导干部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明白人”具有重要意义。
一、“律”的真正含义
“律”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律,均布也”。均布,是古代用竹管或金属管制成的定音仪器。说明“律”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是人们必须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辞海》的解释是,遵循法度,自加约束。2500多年前,在集中反映孔子政治主张的《论语》一书中,提出有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律思想。孟子说: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意思是:人要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毛主席特别告诫(包括自己):“上梁不正下梁歪”“ 任何国家都是一样,你上面敢胡来,下面凭什么老老实实,这叫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所以,主席对自己的廉洁、自律,可用一个词表述:苛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二、自律与他律个人理解,严以律己的律主要内容包括自律和他律。
自律(自我约束),指在没有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循法度,拿它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他律(接受监督),狭义来说,他律指非自愿地执行涵盖道德标准、法律体系(包括惩治和预防)和其他社会规范。广义来说,他律为除本体外的行为个体或群体对本体的直接约束和控制。
严以律己,自律必不可少,他律也不可缺。他律通过自律而起作用。在着力强化领导干部自律意识的同时,要不断筑牢法治防火墙,完善遏制权力“越线”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切实消除权力寻租、腐化变质的“空间”与“土壤”;更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三、领导干部如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党章怎么要求就怎么做。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2、中央怎么要求就怎么做。“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能否严以律己,关乎人心向背,也影响着政治生态与发展大局。“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发人深省,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准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学习先进典型,明确目标方向。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的为民情怀和担当进取精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决心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4、以反面典型为戒,警钟长鸣。 深刻剖析系列反面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切实把握好人生航向、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珍惜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走好人生每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严以律己,重在知行合一。领导干部应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于大小决策部署中。倘若只把“律己”当做口号、流于形式,难免出现台上台下“两个样”,所言所行“两张皮”的现象。部分官员曾以公正、廉洁、清正自诩,言犹在耳,却在实际行动中越过“红线”,因沾不义之财、染不正之风、干违法之事“落马”,教训深刻、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