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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严以律己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董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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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07 16:56:07 打印 字号: | |

    律己是中华文化的标志性元素,是中华民族弥久恒新的精神品质。在当前科技裂变、物类横生、人文日新的新时代背景下,律己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现实的冲击。特别是作为人民法官,如何在律己上不失色、不跑偏、不变质,是我们须臾不可懈怠的精神锻造和行动规制。通过学习和思考,我认为,法官要严以律己最起码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深思笃信。人民法官作为特殊的社会职业群体,在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社会背景下,是昭示社会公平正义的独特使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是党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纽带。每一名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体现着时代的精神和社会的价值。对此,法官必须具有深刻的思考,要清醒地认识到,法官律己已经不再属于个体修养的范畴,而是我国政治属性和法治文明的题中之义。因此,法官严以律己,最重要的是牢固树立与职业使命相适应的政治理想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定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三严三实”、“四个全面”、“五个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笃实的政治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上的坚定者和事业上的忠诚者,成为党和人民利益的忠诚卫士。这是法官严以律己最重要的根基。

    二、善辨果断。法官时刻处于社会矛盾的交锋,掌握着生杀予夺的权力,因此,法官时刻处于社会各界的关注之内,处于各种势力的争锋之中,处于各种利益和诱惑之下。这是法官需要面对的现实考验。因此,法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醒,自觉练就火眼金睛,能够有效地分清人生的三基色,明辨工作和生活中哪些是红色的不可为、哪些是绿色的应当为、哪些是蓝色的谨慎为。要以高度的政治智慧和端正的道德品行,正确地面对利与弊、得与失、善与恶、好与坏、是与非,不为假象迷慧眼,不为小利乱心智,不为恶念泯良知。要以慧剑斩心魔的魄力,善于向失德者发难,乐于向徇私者说不,勇于向乱纪者横眉,敢于向违法者出刀。法官严以律己,必须随时能跨过这一道道的坎,发于内心,止于至善,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三、博学敏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律己只是出发点,而不是归宿,律己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服务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这是法官严以律己最根本的价值取向。每名人民法官都应处理好被动律己与能动律己的关系,不能因言律己而空谈戒律、坐堂论道,更不能在工作中畏手畏脚、裹足不前,而是应在事业的熔炉中去锻造自己、强化内修,更好地燃起事业的激情、焕发工作的斗志。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严以律己而不断增强内生动力,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在提升自己精神品味的同时,努力增强自身的业务技能,使自己更好地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我们应以积极的态度和进取的热情,能动地投身到司法审判工作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发展、创造和谐的质效,为司法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出色地履行新时期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使命。

责任编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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