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的建设 > 党建工作
法官要严以修身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董宝军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6-24 15:44:23 打印 字号: | |

    2014年,市委提出,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堂堂正正做好官,踏踏实实干正事”。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载体和体现。要在全市上下叫响这两句话,我觉得,每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严以修身。

    严以修身,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质,是中华文明的内在精髓。纵观上下五千年我国悠久文明的发展历程,无论是志高才博、功成名就、推波助澜历史大潮的仁人志士,还是安贫乐道、甘于平凡、默默演绎普通人生的芸芸众生,无不在中华文化的熏陶下,自觉或不自觉地将修身作为自己的人生必修课。从中我们可以感悟到,一个人的修身程度直接决定着这个人的人生走向和人生归宿,一个民族的修身程度直接决定着这个民族的发展前程和存亡命运。即使在依靠科技和制度支撑的现代文明社会,任何科学技术的发展也离不开人的创造,任何文明制度的确立也替代不了人的功效,而且一旦科技与制度被无修养之人所操纵,将会产生更加巨大的损害甚至是灾难。因此,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修身也越发变得更加重要。

    严以修身,不是一句口号,而应成为每个人一生的追求。特别是作为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肩负着国家强盛、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更应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强化自身修养,努力成为时代的先锋、人民的楷模。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修身呢?《礼记•大学》中阐述,“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它将格物、至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一个全面贯通的逻辑,告知我们只有格物至知,才能诚意正心,这是修身的必经过程。因此,修身并不是只有良好的意愿就能实现的,它来自于我们不懈的学习和锻炼,来自于我们不断的思考和积累。我们必须把学习放在首位,通过学习来获取知识和真理,以此来锻造我们的思想,荡涤我们的心灵,努力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才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修身之本,才是我们安身立命、干事创业之基。

    结合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六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我认为,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强化四个方面的学习。一是必须不断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炼就‘金钢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我们要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努力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是必须不断地强化先进文化的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不断强化道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三是必须不断强化法律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坚守司法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努力增强司法工作技能,矢志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法;四是必须不断强化各项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素质,完善自己的性格,锤炼自己的作风,为完善和创新工作,开创司法审判事业的新局面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做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