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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总书记 司法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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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中院宣传处 王鹏   发布时间:2013-11-22 14:58:07 打印 字号: | |

 

20121129,在国家博物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阐释了“中国梦”的概念。他说:“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他称,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一定能实现。

2013317,中国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向全国人大代表发表自己的就任宣言。据有关媒体报道,在将近25分钟的讲话中,习近平9次提及“中国梦”,44次提到“人民”,共获得了10余次掌声,有关“中国梦”的论述更一度被掌声打断。

中国梦把国家民族个人作为一个命运的共同体,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每个人的具体利益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作为伟大国家的一员,我当然可以责无旁贷地、自豪地拥有与党和国家、人民命运血肉相连的“我的梦”。我是一名法院干警,“我的梦”与人民法院使命密切相关,是我对法院未来发展的衷心期盼,也是每一个法院干警的梦想。具体来说,就是案件数量明显减少,恶性刑事案件明显减少,信访量明显减少,青少年犯罪率明显减少,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率明显提升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圆满结合,这也是法院司法的最终效果,也就是通过公正司法促进社会的进一步和谐。

追史思当今,和谐最为贵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伟大“中国梦”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当然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精神是文明社会的稳固基石。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实现公正司法的执行主体,必须将自己的手中的权力用好,为实现司法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千百年来,中华民族久经战火。长期处于国家积贫积弱,百姓流离失所的艰难处境,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带领全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国家安定,国家有了初步的法治基础,然而一场十年动乱将这一切打回了崩溃的边缘。全国人民渴望司法公平公正,渴望发展。邓小平同志实现改革开放,整顿国家,人民实现了温饱和初步的小康。国家法制建设有了基本完整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实现长治久安,更成为每个中国人的期望。习近平总书记上任后对法治建设提出了很多的要求,如:实现宪法的权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老虎苍蝇一起打,很多腐败官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以上举措,将人民对司法更加公正的期望变得更加迫切。

我曾经是一名光荣的海军战士,为了国家的和平,奉献了自己20多年的青春。转业后又成了市中级法院的干警,参与护卫“天平”的公正。在工作中我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法官的辛劳。我用自己手中的笔为他们鼓与呼。然而我更看到他们的不容易,近年来全市法院案件不断增多,每年有近30000件,刑事案件居高不下,重大刑事案件所占比率也不断增加,青少年犯罪者不断增多,从此可以看出社会治安环境不容乐观,百姓的安危时刻受到威胁。作为一个曾经追求和平、如今护卫天平公平正义的党员,我最大的、也是最实际的梦想就是通过我们的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各项指标全面“减升,进而促进社会环境进一步平安和谐。如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国家。我义不容辞地置“顶习总书记的号召,期望自己的梦想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得以实现。

走好脚下路,同圆“和谐梦”

    “我的梦”提出来容易,但如何实现梦想却不能只靠总书记的号召去实现,更不能离开我们的实际行动。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要求。其中,司法、守法是我们的职责,作为法院干警公正司法就是履行职责,守法更是做好司法工作的前提,我们要带头遵守法律,为全国人民做好榜样。在法院,公正司法是人民法官的使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关系人情所累,不为舆论所左右,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我们法官追求的结果不应只是冰冷的判决,还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着眼于解决问题,定纷止争,坚持调解及诉前和解制度,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减少上访,实现和谐结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我们的案件判决的怎样,不仅仅觉得法律上正确就可以了,还要顺乎天理、人情,取得人民群众的公认,要注重判决文书的说理,要让老百姓看得懂,心里服气,嘴上认可,内心真诚拥护。

我们判案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案件的发生,而不是炫耀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才华,我们在判案和调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加强法律宣传,让百姓尽可能多的了解法律,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把所有的社会纠纷都推到法院,法官将不堪重负。案件将会比现在多出几倍乃至十几倍。拥有再多的法官和政法干警都无法解决这问题,必须将道德建设作为依法治国的前沿阵地,以此来化解民间纠纷,防止演化成恶性刑事案件。在民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这似乎不是法院干警的工作范围,但我们可以做到以高尚的道德要求自己,自觉弘扬中华民族爱国奉献、孝亲敬长、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等优良传统,为群众做好榜样,减少违法犯罪,也是对自己的最好保护,防止发生贪污腐败、奢侈浪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四风”问题甚至违纪违法。

笔者侃侃而谈如何实现司法公正,但自己却不是法官,只是一名普通的宣传干部,我所能做的就只有运用好自己手中的笔、电脑、相机以及摄像器材,积极宣扬法官办案中的感人事迹,向大众宣扬法律,利用典型案例威慑和警醒社会上还不觉悟的人们,尽可能地减少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实现社会进一步和谐。

 

 

 

责任编辑:武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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