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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红头文件损害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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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3-07-23 10:17:50 打印 字号: | |
  据媒体7月11日报道,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公务员提前退休或辞职创业的,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给补偿金;其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等优惠条件。

  以红头文件形式,给予政策优惠条件,鼓励公务员“下海”,明显有违《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背离了法治精神,损害了公平正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必须恪守公平竞争底线。助推经济发展,出台具体政策,本无非议,但前提是不能有悖公平正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提供包括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公平竞争秩序等在内的公共服务,已成为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以红头文件通过给政策、停薪留职、发奖金等办法鼓励公务员“下海”,既不合理,更不合法,绝不能任其所为。

  “一手独拍,虽疾无声。”红头文件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究其实质是特权思想的泛滥,亦是权大于法现象广泛存在的真实写照。特权思想不能根除,法治思维难以树立,公平正义只能成为空谈,最终损害的是社会公信,百害无一益。

  法律不容亵渎,公平正义需要呵护。防止红头文件损害公平正义,既要牢固树立崇尚法治的理念,更要牢固树立崇尚法治从政府部门做起的理念。惟有如此,才能遏制行政权力蔑视法治精神并持续膨胀的冲动;惟有如此,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得到实现。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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