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法院以积极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目标,创新执行手段、规范执行程序、注重执行效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院地处“夏都”,环境特殊,敏感案件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发展稳定大局,院党组注重从全局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依法严格执行与保障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在依法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联动机制,营造三维执行环境。院党组积极推动建立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对有重大影响、矛盾突出、可能影响稳定的案件实行专题汇报制度,及时向区委、区人大作出汇报,与区政府积极沟通,使各级领导对重大案件心中有数,争取帮助和支持。借助公安机关的信息资源、片区管理优势,并与其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确保被执行人躲藏时能及时掌握其行踪。两年来,该院通过公安网络系统获得被执行人信息300余条,查找到被执行人80多人,有效执结案件67件,拓宽了执行渠道,提高了执行成效,同时也对蓄意逃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起到强有力的威慑作用。借助银行、土地、房产、工商、税务等单位在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建立起缜密的信息共享机制,以确保执行工作的高效开展。近年来,60%案件的执行款经过银行得以查询、冻结、扣划;80%涉及土地房产案通过房产部门得以查封、拍卖;18%的案件通过工商、税务部门提供的资金线索得以执结。
实施执行异议、执行信访“公开听证”制度,营造平面执行环境。凡遇有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矛盾突出争议较大、执行异议、执行信访等案件,该院执行局都邀请政法委和人大有关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听证会”和“难题破解座谈会”,为执行工作“会诊把脉”。建立现场指导、协调和监督制度,营造立体执行环境。在对矛盾尖锐、情况复杂、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案件进行执行时,主动邀请人大、政府、政法委有关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前往执行现场,临场给予指导、协调与监督,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中院指定的某旅行社拖欠银行贷款案件中,旅行社多次推拖,拒不偿还。经执行法官查实确认该社一直盈利,但反复多次查财务账、银行账,均未发现存款,该社法人避而不见。向区委领导汇报后,执行法官主动邀请政法委领导、工商、税务人员、法制民生记者再次约谈该社法人。在政法委领导的亲自协调、工商税务部门的现场指导、新闻媒体的有力监督下,旅行社依法履行了全部欠款。
近五年来,全院年均受理200件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率98%,执结案件中执行和解和自动履行率73%,实际执行到位率75%。院执行局连续19年零上访、无违法违纪投诉,先后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优秀执行局”、“先进集体”, 荣立集体三等功两次、集体二等功两次、集体一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