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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在于尽力奉献并抑制个人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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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中院宣传处 王鹏  发布时间:2012-12-04 17:17:36 打印 字号: | |
  

前不久,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手持话筒不停地追问各种不同身份、不同职业、不同境况的人:“你幸福吗?”得到的结果千差万别,大抵是幸福、不幸福,或是没想、回避等。为什么会如此?实则得到这种种结果是必然的,因为人人对幸福的认识不同,幸福观不同,答案也就迥然各异。

什么是幸福?有的人说是有钱,有的人说是健康,有的人说是家庭完整、孩子学习好、孝顺等等,对幸福的认识各不相同。但幸福究竟是什么呢,我想幸福应该是一种从内心产生的持久喜悦,并且没有任何忧虑。这个概念应该是客观的。什么是幸福可以有不同的认识,是主观的,但内心是否持久喜悦则是客观的,有没有忧虑也是客观的,个人内心都有数。正所谓成功与否是别人对你的评价,幸福与否却是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

近日,看传统文化讲座,山东电视台《天下父母》栏目主持人吕明晰老师讲了一个外国学者说的一个公式,幸福等于成就与欲望之比,分子是成就,分母则是个人的欲望,也就是说,要想幸福,就要追求人生的最大成就,而要把个人的欲望放到最小,笔者深以为然。应该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成就,应该是有利于他人、集体、人民乃至全人类、动植物、环境的善举,绝不是只谋求个人功成名就,践踏他人、他物的生命及生存环境的极端自私自利之举。

以往我看那些吃苦受累却毫无怨言,一脸欢喜的僧侣时常感到不理解,这是图什么呢?僧人们为着成佛,为着实现往生心目中的极乐世界,艰苦修行,戒除生活必须以外的所有个人欲望,包括他们所要往生极乐世界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个人的安乐,而是为了圆成佛道,乘愿再来,救度天下苦难苍生。笔者曾深入体会(是体会,不是思考)过这个公式,一心为了他人,为了集体的利益努力,而丝毫不计较个人利益,感觉很幸福。此时,我理解了僧人的幸福。其实雷锋同志也是这样,白求恩大夫也是这样,只有把集体、他人的利益放到最高,把自己的欲望放到最低,比值才会最大,幸福感才会最强。当然,人活在世上,衣食住行都要有所着落,一点需求没有也很难达到,但得把自己的欲望放到最低,有衣可以蔽体,有房可以遮风挡雨,有饭可以裹腹,有车(汽车、电动车、自行车都可以,步行也行,公事用车另当别论)可以代步即可。如果生活好一点也可以,只不过应时时满足,不要过度要求,奢侈浪费。尽力做到工作上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笔者是一名普通的法院干部,当初身无分文从农村参军入伍,从每月25元津贴拿起,到第4年才到37元,军校毕业后第一个月发了600多元工资,着实让我高兴了一阵子。转业后进了法院,当了公务人员,待遇也不断提高,如今每月3000多元工资,心里很知足。   

而今,看着别人不停地买第N套房,买车,我也不是太羡慕,上下班先是骑电动车,后来骑自行车,再后来有些时候干脆就走路。另外我戒除了一切不良嗜好,喝酒、喝茶等一概不主动涉足,喝酒是遇到场合实在推却不过应付一下,茶是别人招待时不得不喝,烟则是什么时候也不抽,谁能知道10年前最多时我一天能抽3包烟。我目前感觉很幸福。

来源:秦皇岛日报2012年12月4日A2版
责任编辑:武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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